2026年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理学硕士点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编辑:物电学院    来源: 加入日期:2026/03/25 16:50 阅读次数:

2026年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物理学硕士点

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6年我院物理学(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根据学校《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2026年招生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教育部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等文件精神,坚持科学有效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实践能力、研究潜质等情况的重点考核,确保复试质量和录取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其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由党总支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的监管,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负责应急事件的统筹协调工作,落实舆情监控等应急处理工作。

(二)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由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5人)组成,原则上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研究通过后报学校纪委监察处备案。

三、复试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二)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分专业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学科招生规模120%

四、复试安排

为做好复试前期的信息发布和考生咨询的相关工作,我院建立了信息发布平台(QQ群号码:1090967419)和复试咨询电话(19386510809,肖老师)。

(一)复试时间

20263299:00—12:00

(二)复试地点

星瀚楼北404(候考),星瀚楼北304(面试)

(三)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四)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3298:30—9:00,地点为星瀚楼北404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在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4.复试考生需提交《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表格下载地址: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16.htm

5.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 缴纳复试费120元。

1)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登录“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官网下载“衡阳师范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流程(网址: https://xkjsb.hynu.edu.cn/info/1221/5206.htm),按缴费说明缴纳复试费120元。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

2)考生携带缴费电子票据参加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交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等三部分(若为同等学力考生将进行加试),复试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不低于20分钟(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采用专业综合问答形式进行,此环节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比重30%,折算复试考核满分为30分。主要测试本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评估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考核满分为20分。该部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考核满分为50分。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复试工作小组详细记录面试过程。

(4)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础科目:《力学》和《热学》。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每门成绩不得低于60分。

(5)心理测试。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着力提升研究生心理健康素养,我院复试考生需在329日之前完成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网址:https://www.psy.com.cn/vue/school/155040,登陆帐号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具体操作流程将在复试QQ群发布。

五、总成绩及录取原则

(一)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即: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分值+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分值)×40%

(三)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院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及工资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校。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再寄达我校。

(四)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用人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跨专业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

7)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者;

8)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9)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相关定向就业培养合同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各项考核测试的合格标准,以单项成绩总分的60%及以上计算。

(六)录取最终结果预计于5月上旬之前在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期7天)。

六、监督电话

纪 委:0734-84866110734-8484907

研究生院:0734-3456100

衡阳师范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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